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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规模!税务局紧急通知!3月22日起,全面稽查!
严查开始!小规模专项整治第一枪已经打响,3月22日起,税务、公安将联合开展全面稽查。今天起,这10种行为不要再有了!这70个风险点,抓紧自查!
2022年
小规模,严查开始!
近日,阜新市税务局发布最新公告:对全市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专项整治。
文中重点:
一、专项整治对象
1、全市范围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其他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。
2、取得上述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企业、单位和个人
二、专项整治内容
2020年1月1日以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违反以下行为:
(一)为他人、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;
(二)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;
(三)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。
同时,还包括相关企业、单位和个人接受上述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。
三、开票受票双方“同查同治”
3月8日至3月21日期间,小规模纳税人要对自身的开票行为进行自查,相关企业、单位和个人要对已接受发票情况进行自查。
对于自查态度积极、发现问题主动报告并及时完成整改的小规模纳税人及相关企业、单位和个人,税务机关将视具体情况,采取从轻、减轻或不予处罚的行政处理;
对于自查后未发现问题的,要保存好与开具发票相匹配的进货发票和与业务往来相关的合同、资金、运输凭证等必要资料备查,否则将在检查阶段作为重点检查对象。
四、税务、公安联合稽查
自3月22日起,阜新市税务、公安部门将开展联合检查,对开具和取得发票的纳税人以及相关企业、单位和个人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,经查实的虚开发票行为,税务机关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从严从重处罚;涉嫌犯罪的,公安机关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零五条规定,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。